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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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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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含铋110m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85 |
国药准字Z20044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4粒。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枸橼酸铋钾。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