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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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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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含铋110mg |
50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216 |
国药准字H23021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