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含铋110m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48 |
国药准字Z200637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1.本品用于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 2.本品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辅料为碳酸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