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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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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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含铋110m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667 |
国药准字Z200549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胃炎等具有以上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甘草﹑白芍﹑桂枝﹑高良姜﹑黄连﹑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蓝白色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孕妇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