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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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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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含铋110mg |
0.4g*20粒(特格尔)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667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铋钾。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