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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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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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x15粒x3板/盒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112 |
国药准字Z140201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风热所致头晕耳鸣,目赤,鼻流黄涕,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辅料硬脂酸镁、淀粉。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黄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暗红类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