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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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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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20g |
0.1g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786 |
国药准字H200403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痤疮、酒渣鼻,脂溢性皮肤。 |
寻常性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药前先用温水与中性肥皂洗净面部,取少许药膏均匀搽于面部患处,一日2次。 |
局部外用。用水清洗并抹干患处,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病史患者禁用。 2.肠系内某部位曾发生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3.有抗生素相关之结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71毫克,升华硫7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香精、基质。’ |
本品每支含盐酸克林霉素0.1克(以克林霉素记)。辅料为卡波姆、1.2一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4.应连续用药,不得间断,即使症状明显好转,也不应停药,直至检查螨虫转阴。5.个别患者在用药10天左右症状可能有加重现象,2周后可开始好转。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4.勿用于破损皮肤。 5.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它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 7.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 8.过量使用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