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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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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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20g |
60ml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786 |
国药准字H520206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痤疮、酒渣鼻,脂溢性皮肤。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药前先用温水与中性肥皂洗净面部,取少许药膏均匀搽于面部患处,一日2次。 |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对黏膜及皮损处有一定的刺激性。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急性、有糜烂渗出的皮炎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71毫克,升华硫7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香精、基质。’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4.应连续用药,不得间断,即使症状明显好转,也不应停药,直至检查螨虫转阴。5.个别患者在用药10天左右症状可能有加重现象,2周后可开始好转。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