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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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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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0.25gx12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15 |
国药准字H109402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内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小片),一日3~4次。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