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
18粒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200 |
国药准字H620211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本品用于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疼、鼻塞、打喷嚏、流鼻涕、咳嗽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过敏性皮炎等。偶见有胸闷、心悸、咽喉痛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等。 |
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1.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千里光干膏23mg,虎杖干膏55mg。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糖尿病患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者,少数(2.不宜大量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