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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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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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g*10袋/盒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16 |
国药准字Z13022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活血,养血安神。用于过度疲劳引起的心悸气短,四肢酸痛,全身无力,精神疲惫,烦躁失眠,食欲不振和病后体质虚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3次,6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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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人参、麦冬、五味子、黄芪、当归、龙眼肉、肉桂、灵芝、鸡血藤、茯苓、山楂、丹参、枣仁、阿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