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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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10g*20袋
生产企业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35

国药准字Z44022233
说明
适应症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