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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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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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5g |
每丸重31m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94 |
国药准字Z20083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破瘀,通经消癥。用于淤血内停所致的癥瘕、闭经、症见腹部肿块、肌肤甲错、面色暗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淤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皮肤过敏者停服。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成分 |
熟大黄、土鳖虫、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浓、味甘、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