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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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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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大黄0.15g,碳酸氢钠0.15g,薄荷油0.001ml |
10片x5板/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774 |
国药准字H150213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食欲缺乏、胃酸过多。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大黄0.15克、碳酸氢钠0.15克、薄荷油0.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老年人及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