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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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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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 |
100毫升 |
生产企业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084 |
国药准字H2003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及过敏引起的咳嗽、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2~312~151.5~2一日3次4~616~212~37~922~27410~1228~325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少数患者可出现嗜睡,头晕,心悸,兴奋,失眠,恶心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荆芥穗、淡豆豉、牛蒡子、桔梗、甘草、淡竹叶、扑热息痛、薄荷脑。辅料: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蔗糖、桃胶、川蜡、色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苯甲酸钠(防腐剂)、一水柠檬酸、甘油、丙二醇、胭脂红(色素)、香蕉香精、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抑郁症、哮喘.肝功能不全、癫痫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痰多患者慎用。4.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