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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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精乌颗粒

复方柴胡安神颗粒

规格

10g*12袋

每袋装6g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785

国药准字B20050003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交通心肾,化痰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属痰浊扰心、心肾不交者,症见失眠多梦,心烦易怒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块或1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黄精(制)、制何首乌、女贞子(制)、墨早莲。辅料蔗糖、淀粉。

桂枝、白芍、牡蛎、龙骨、柴胡、半夏、五味子、竹茹、丹参、炒枣仁、炙甘草、大枣、黄连、生姜、大黄、辅料为糊精、乳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中大黄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