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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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精乌颗粒

参桂鹿茸丸

规格

10g*12袋

每10丸重2g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785

国药准字Z20013058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块或1袋,一日2~3次。

口服,小蜜丸一次8.2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服。

成分

黄精(制)、制何首乌、女贞子(制)、墨早莲。辅料蔗糖、淀粉。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鹿茸(去毛)、山茱萸(酒炙)、熟地黄、龟甲(沙烫,醋淬)、鳖甲(沙烫,醋淬)、阿胶、杜仲(炒炭)、西红花、肉桂、牛膝等39味。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

本品为棕黑色的小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