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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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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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90粒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16 |
国药准字Z20060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
疏肝解郁、宁心安神。用于失眠症肝气郁结症。 症见:失眠多梦,精神抑郁或急躁易怒,胸胁苦满或胸膈不畅,口苦目眩,舌边尖略红,苔白或微黄,脉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制何首乌、黄精(制)、女贞子(酒蒸)、墨旱莲。辅料为:硬脂酸镁。 |
夏古草、白芍、合欢花、酸枣仁(炒)、香附、柴胡、地黄、五味子、首乌藤。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到棕褐色的粉末,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香,味微苦,微有麻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