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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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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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126粒 |
500ml/瓶 |
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79 |
国药准字Z3702096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
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制何首乌、黄精(制)、女贞子(酒蒸)、墨旱莲。 |
人参、鹿茸、当归(炒)、熟地黄、枸杞子、白芍、小茴香(炒)、鹿鞭、白术、黄芪、牛膝、桂皮、巴戟天、菟丝子(蒸)、山药、茯苓、肉苁蓉、广狗鞭、陈皮。辅料为白酒、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