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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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40/60)

利伐沙班片

规格

3ml:300单位(10.4mg)

10mg
生产企业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40002

国药准字H2020307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发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用法用量

本品是双时相胰岛素混悬液注射剂,包含短效和中效胰岛素(比例为40: 60)。在需要胰岛素快速起效并使效应延长时,通常给予本品每天一次或每天两次。

用量

剂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个体化。个体胰岛素需要量通常在每日每公斤体重O.3~1.0单位之间,根据患者病情不同而有所调整。当患者存在胰岛素抵抗时(如处于青春期或肥胖状态),每日的胰岛素需要量可能会增加。而当患者体内存在残余的内源性胰岛素分泌时,每日的胰岛素需要量可能会减少。心y

注射后30分钟内必须进食含有碳水化合物的正餐或加餐。剂量调整

伴发其他疾病时(特别是感染和发热),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增加。伴发肾脏、肝脏疾病或者影响肾上腺、垂体或甲状腺功能的疾病时,可能需要改变胰岛素剂量。

当患者的体力活动量或进食量发生改变时,其所用的胰岛素的剂量要做相应的调整。

当患者从一种胰岛素制剂换用另-种胰岛素制剂时,剂量可能需要调整。

用法

皮下注射。本品绝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笔芯从冰箱内拿出后应放置待其恢复至室温(不高于25\"C),翻转摇匀。使用前要先检查瓶内内容物的外观,确保混匀后为均匀的白色混悬液体后再使用。如果充分混匀后瓶底仍有沉淀或有团块状漂浮物切勿使用。每次用后必须立刻除去针头以防止药液从针头漏出。

超过标签上有效期的胰岛素一定不要使用。冰冻过的胰岛素不可使用。

每个笔芯仅供个人单独使用以防止疾病传染的可能性。

皮下注射部位应该选择腹壁或大腿,如方便,也可在臀部或上臂三角肌部位进行皮下注射。

经腹壁皮下注射给药比从其它注射部位给药吸收更快。

将皮肤捏起注射可减少误注射至肌肉内的风险。注射后针头应在皮下停留至少6秒,以确保胰岛素被完全注射入体内。为降低脂肪萎缩发生的风险,应在注射区域内轮换注射部位。

本品应与通化东宝生产的胰岛素注射笔和东宝针配合使用。本品不可重新灌装使用。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如表1所示。 表1利伐沙班片用于DVT的给药方案 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接受手术、创伤、制动)进行短期治疗(3个月),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DVT进行长期治疗。对于该适应症,使用利伐沙班超过12个月的经验尚不充足。 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 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第22天和以后)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之后应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 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之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干预过程延迟至利伐沙班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时,必须权衡出血风险的升高与干预治疗的紧迫性。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给药选择 对于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可在服药前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苹果酱混合后立即口服。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进食。 通过鼻胃管(NG)或胃饲管给药:当确定胃管在胃内的位置后,也可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50mL水混合成混悬液,通过鼻胃管或胃饲管给药。由于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赖于药物释放的部位,应避免在胃远端给药,因为在胃远端给药可能会使药物吸收下降,从而降低药物的暴露量。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通过肠内营养方式给予食物。 压碎的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苹果酱中可稳定长达4小时。体外相容性研究表明,利伐沙班没有从混悬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胶鼻胃管。 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对治疗DVT及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因此,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 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转换为任何其他抗凝剂的过程中都应确保持续充分抗凝作用。应注意利伐沙班可促进INR升高。 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 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 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50-8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利伐沙班剂量。 中度(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或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推荐下列剂量: -对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时,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治疗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时:前三周,患者应接受15mg每日两次。此后,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如果评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风险超过DVT复发及PE的风险,必须考虑将剂量从20mg每日一次,降为15mg每日一次。使用15mg的建议基于PK模型,尚无临床研究。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时,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级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利伐沙班。 性别 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据国外文献报道:本品和其他胰岛素制剂一样,低血糖是该产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当胰岛素的给药剂量远高于其需要量时会发生低血糖。

严重的低血糖可能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以及暂时性或永久性脑损伤甚至死亡。低血糖症状通常为突然发生。可能包括出冷汗、皮肤湿冷、疲劳、紧张或颤抖、焦虑、异常疲倦或虚弱、神志不清、注意力集中困难、嗜睡、过度饥饿、视力改变、头痛、恶心和心悸。

临床试验及上市后使用的观察结果表明,低血糖发生频率随着患者人群和剂量方案的不同而变化。因此,没有低血糖发生频率的明确数据。严重的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和暂时性或永久性脑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以下为国外文献报道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可能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按照下述方式进行分类:偶见(≥1/1, 000且<1/100)。孤立的自发报告病例归为十分罕见不良反应(<1/10, 000) ,也包括孤立的不良反应报告。

神经系统异常

偶见-周围神经病变

血糖控制的快速改善可能会引起急性疼痛性神经病变,但这种症状通常是可逆的。

眼部异常

十分罕见-屈光异常

在胰岛素治疗的初始阶段,可能会出现屈光不正。这种现象通常为一过性的。偶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尽管快速改善血糖控制的胰岛素强化治疗可能会暂时性恶化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但长期改善血糖控制可以降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进展的风险。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偶见-脂肪萎缩

未在注射区域内轮换注射部位可导致注射部位的脂肪萎缩。全身不适及注射部位异常偶见-注射部位反应

胰岛素治疗时,可能会发生注射部位反应(如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瘙痒、疼痛和血肿)。大多数此类反应通常为暂时性的,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会自行消失。

偶见-水肿

胰岛素治疗的初期有可能出现水肿现象。这种现象通常为- -过性的。免疫系统异常

偶见-荨麻疹、皮疹十分罕见-过敏反应

全身性过敏反应包括全身性的皮疹、瘙痒、出汗、胃肠道不适、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血压下降和晕厥/意识障碍。全身性过敏反应可能危及生命。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9个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 出血: 使用利伐沙班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参见[注意事项])。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ROCKET AF试验中,与永久性停药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4.3%、华法林组 3.1%。在两个治疗组中因非出血不良事件而停药的发生率接近。表2显示了在ROCKET AF研究中经历各种类型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2.在ROCKET AF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 ?对于所有子类型的大出血,单一出血事件可能在不止一行中显示,且单个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的事件。 ?定义为与血红蛋白降低≧2g/dL、输注≧2单位浓缩红细胞或全血、重要部位出血或与致死性结果有关的临床上明显的出血。出血性卒中在出血及疗效事件均进行了计数。剔除出血性卒中后的大出血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3.3/100患者-年相比华法林组2.9/100患者-年。 ??大多数事件为颇内事件,且同时包括脊柱内、眼内、心包、关节内、伴有间室综合征的肌肉内事件,或腹膜后事件。 治存深静脉血栓形成(DVT)、肺栓塞(PE) 以及降低DVT及PE复发的风险 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 研究 在汇总的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利伐沙班相比依诺肝素/维生素K拮抗剂(VKA)的发生率分别为1.7%比1.5%。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8天,接受依诺肝素/VKA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4天。表3显示了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研究的汇总分析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3.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临床试验研究汇总分析中的大出血事件* 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 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研究中的治疗计划:利伐沙班15mg,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依诺肝素/VKA[依诺肝素:lmg/kg每日两次,VKA:个体化调整剂量以实现目标INR 2.5(范围:2.0-3.0)]。 在任何汇总的治疗组中至少>2名受试者发生治疗中出现的大出血事件。 *造成Hb降低≧2g/dL及/或输注≧2单位的全血或浓缩红细胞的大出血,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的大出血除外。 EINSTEIN Extension研究 在EINSTEIN Extension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在利伐沙班组中的发生率为 1.8%,相比之下安慰剂治疗组发生率为0.2%。利伐沙班组及安慰剂治疗组的平均疗程均为190天。表4显示了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4.EINSTEIN 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 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 治疗计划: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匹配安慰剂,每日一次。 未发生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出血事件。 在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预防肾静脉血栓形成 在RECORD临床试验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在利伐沙班组中为3.7%。表5中列出在RECORD 临床试验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大出血事件发生率及任何出血事件。 表5.在髋关节及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患者中的出血事件* (RECORD 1-3) 在第一剂双盲研究用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出血事件。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事件。 包括RECORD 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 1-3) 包括大出血事件 在利伐沙班治疗后,大多数大出血(≧60%)发生于手术后的第一周内。 其他不良反应 在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拫告的≧ 1% 非出血性不良反应参见表6。 表6.在EINSTEIN 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中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 在首次给药之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给药的2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利伐沙班相比安慰剂的相对危险>1.5)。发生率基于患者人数,而非事件数量。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临床不良反应,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一次。同一名患者可能出现在不同类别中。 表7列出了在RECORD 1-3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非出血性不良反应。 表7.在RECORD 1-3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 在第—剂双盲给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 包括RECORD 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 1-3) 其他临床试验:在一项对接受利伐沙班10mg片剂的内科急症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观察到肺出血及伴有支气管扩张的肺出血病例。 上市后不良反应 如下不良反应是在利伐沙班被批准后发现的。由于这些反应来自自发拫告(群体人数不确定),往往不能准确评估它们的频率以及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 胄肠道疾病:腹膜后出血 肝胆疾病:黄疸、胆汁淤积、肝炎(含肝细胞损伤) 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 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轻偏瘫 皮肤及皮下组织: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

禁忌

1、对本品中活性成分或其它成分过敏者。

2、低血糖发作时。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 4.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1ml混悬液含100单位(100U)可用性胰岛素和精蛋白胰岛素(相当于3.5mg),比例为40:60,其活性成份为重组人胰岛素。

辅料:硫酸鱼精蛋白、苯酚、间-苯酚、甘油、磷酸氢二钠、氧化锌、盐酸(pH值调节剂)、氢氧化钠(pH值调节剂)。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化学名称: 5-氯-氮-({(5S)-2-氧-3-[-4-(3-氧-4-吗啉基)苯基]-1,3-唑烷-5-基}甲基)-2-噻吩-羧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9H18ClN3O5S 分子量:435.89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振落后应能均匀分散。在显微镜下观察,晶体呈棒状,且绝大多数晶体不得小于1μm,不得大于60μm,无聚合体存在。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胰岛素注射剂量不足或治疗中断时,会引起高血糖(尤其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易发生)。高血糖的首发症状通常在大约数小时到数天内逐渐出现。症状包括口渴、尿频、恶心、呕吐、嗜睡、皮肤千红、口千和食欲不振以及呼吸出现丙酮气味。

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而言,出现高血糖若不予以治疗,最终可导致具有潜在致命性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胰岛素给药量远高于其需求量时,可导致低血糖。漏餐或进行无计划的、高强度体力活动,可导致低血糖。

血糖控制有显著改善的患者(如接受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低血糖的先兆症状会有所改变,应提醒患者注意。

病程长的糖尿病患者,发生低血糖时,可能不出现常见的低血糖先兆症状。患者换用不同类型或品牌的胰岛素制剂,必须在严密的医疗监控下进行。以下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导致所需胰岛素剂量改变:药物浓度、品牌(生产商)、类型、来源(动物胰岛素、人胰岛素或人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工艺。

当患者换用本品时,可在首次给药时或者在开始治疗的几周或几个月内进行剂量调整。

与所有的胰岛素治疗相同,皮下注射本品可能会发生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疼痛、瘙痒、皮疹、肿胀和炎症。在注射区域内持续更换注射部位有助于减少或预防这些反应的发生。这些反应通常会在几天到几周内消失。因为注射部位反应而停止使用本品的情况极为罕见。

跨时区的旅行可能会打乱患者以往进餐和用药规律,因此事先应咨询医生并获得相应的指导。

本品不能用于胰岛素输注泵。

本品中所含的间甲酚,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运动员慎用。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胰岛素的联合用药

据国外文献报道,已有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胰岛素联合用药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例报告,尤其是对那些具有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风险的患者。在考虑这两种药物的联合应用时,应该注意此种风险。

当这两种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与症状,是否出现体重增加和水肿。如发生心脏症状的恶化,应停止使用噻唑烷二酮类药物。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并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