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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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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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300单位(10.4mg) |
125g/袋 |
生产企业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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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91 |
H2017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Ⅰ型或Ⅱ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 -胰腺炎 -感染性肠道疾病 -放射性肠炎及化疗 -肠瘘 -短肠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危重疾病 -严重烧伤 -创伤 -脓毒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3.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4.肠道准备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1 使用方法: 本品为白色悬浮液,于早晚餐前1小时左右皮下注射,但需由医生根据每位患者的病情决定适宜的注射时间。 2. 注射部位的选择:选择皮肤较松的部位,如上臂、大腿、臀部及腹部等,注射部位要轮流交替,两周内同一部位不能连续注射两次,每次注射部位应与上次注射部位间隔1cm 左右。 3 使用剂量:因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使用胰岛素的剂型、剂量、注射时间也不同,另外胰岛素的用量也受食物、从事的工作或运动量的影响,所以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均匀即可。 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 ·对初次胃肠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副作用 |
临床观察的100 例病人,未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皮下脂肪萎缩等不良反应。据文献报道,偶有注射局部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及局部皮下脂质增生。全身过敏反应(全身皮疹、呼吸短促、气喘、血压下降、脉搏加快、多汗,严重病例可危及生命)罕有报道。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有胰岛素过敏史者禁用。 |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完全性肠道功能梗阻患者禁用; 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重组人胰岛素辅料:甘油、磷酸氢二钠、苯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成分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5g粉剂冲调而成)(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振落后应能均匀分散。在显微镜下观察,晶体呈棒状,且绝大多数晶体不得小于1μm,不得大于60μm,无聚合体存在。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细粉,略有芳香气,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病人应定期检查血糖或尿糖,如果血糖检查持续高于或低于正常值或尿糖持续阳性,表示糖尿病未得到适当控制,必须通知医生,经常保持足够的胰岛素,以及注射器和针头,经常佩带糖尿病病人识别证件以确保离家发生并发症时能得到适当的治疗。 2胰岛素应用中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小心,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每次使用胰岛素之前都应仔细检查胰岛素的纯度、效价、注册商标、类型、种属(牛、猪、人)、生产方法(重组人胰岛素、动物提纯胰岛素)是否是医生所建议的,任何以项的改变都会导致剂量的改变。 3以往使用动物胰岛素的病人在换用本品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 4取药前应仔细检查瓶盖是否完好,并仔细查看瓶签上的名称、字母标志,以确认所取的药品与医生所开的处方一致。 5抽取药液前要先检查瓶内内容物的外观,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悬浮液,如果振摇后瓶底仍有沉淀,或团块状漂浮物切勿使用,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或需要改变胰岛素剂量时,必须立即向医生咨询。 6在混合使用两种剂型的胰岛素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注意不同厂家出品的注射器与针头可能不相匹配。注意不要改变抽取胰岛素的顺序,不要任意更换医生向您推荐的注射器和针头的型号。 7胰岛素应贮藏于冰箱中,2~8℃保存,切勿冷冻或接近冰格,冰冻过的胰岛素不可使用,一定不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胰岛素,若所买的药品,保护盖不严,一定要退回药房。 8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不得重复使用,针头和注射器不得与他人共用,可重复使用的注射器用前必须经过消毒(平常一般可用煮沸法消毒,外出旅行时用91%的异丙醇消毒比较方便)。 |
1.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有盖容器中,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