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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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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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6袋/盒 |
25mg*30片*2板 |
生产企业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白城市亿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760 |
国药准字H2202498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
1. 成人常用量: (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mg~150mg。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 (2)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副作用 |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胃或肠道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