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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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氨林酚咖胶囊

规格

0.4g*6袋/盒

12粒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国药准字H35021452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副作用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