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片芯重0.25g(每片含扑热息痛44mg) |
布洛芬0.2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192 |
国药准字H109701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扑热息痛、桔梗、连翘、淡豆豉、甘草、淡竹叶,金银花、牛势子、荆芥穗、薄荷脑。辅料:蔗糖、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靓蓝、柠檬黄 |
含布洛芬(C13H16O2)与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