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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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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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10g |
20g:100m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10 |
国药准字H200833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例如:毛囊炎、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及湿疹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一次。 |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目前本品皮肤用药的文献报道记载本品不良反应少见,但本品是否会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及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药用乙醇、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半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绿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