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10g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10 |
国药准字Z20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祛风燥湿,干"黄水"。用于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一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药用乙醇、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宽筋藤、诃子、毛诃子、决明子、黄葵子、余甘子、木香、乳香、巴夏噶、渣驯膏。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半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油腻及腥发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