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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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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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5g |
0.01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53 |
国药准字H370227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毫克。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