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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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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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mg |
10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3 |
国药准字H410244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本品用于皮炎、湿疹、银屑病、非特殊性肛门、生殖部位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用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及口周皮炎,有增加感染的可能。偶可引起过敏性皮炎。 |
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1.真菌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毫克,敷料为:二甲亚砜、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丙二醇、磷酸、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0.01%,冰片0.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破损皮肤,可致吸收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控制则应停用。3.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4.面部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