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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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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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mg |
每丸重0.5g (藏医)、每10丸重2g(蒙医)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3 |
国药准字Z20027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清热、杀疠、开窍。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将药丸碾碎后用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毫克,敷料为:二甲亚砜、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丙二醇、磷酸、冰片。 |
欧曲(制)、铁棒锤、肉桂、藏菖蒲、安息香、红花、天竺黄、肉豆蔻、丁香、豆蔻、草果、镰型棘豆、诃子、人工麝香、乳香、决明子、黄葵子、儿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黑色水丸;气微香,味涩、苦。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部分患者如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