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g:5mg),0.1%(10g:10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610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皮肤破损者禁用。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