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36 |
国药准字Z200506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温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成分 |
豆蔻、草豆蔻、砂仁、广藿香、木香、陈皮、青皮、枳壳(炒)、白术(炒)、高良姜、槟榔、山楂(去核)等20味。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建议一般可从月经前二天开始,连服7天,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