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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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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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ml:2500IU |
2.5m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28 |
国药准字H31022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 2.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3.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心肌梗塞。 4.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②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 ③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用法用量 |
1.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 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 通常治疗中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 治疗至少需要5天。 2. 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 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血液透析超过4小时,每个小时须追加上述剂量的四分之一或根据血透最初观察到的效果进行调整。 3. 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心肌梗塞 皮下注射120IU/kg体重,每日二次,最大剂量为10000IU/12小时,至少治疗6天。 4.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伴有血栓栓塞并发症危险的大手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每日皮下注射2500IU直到患者可活动,一般需5-7天或更长。 具有其它危险因素的大手术和矫形手术:术前晚间皮下注射5000IU,术后每晚皮下注射5000IU。治疗须持续到患者可活动为止,一般需5-7天或更长。也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8-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然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5000IU。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量肝素钠,系由肝素钠裂解获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片段的钠盐。 辅料名称:亚硫酸氢钠;注射用水。 |
本品化学名称为: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的包含物。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色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2)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3)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4)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5)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