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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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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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494 |
国药准字Z230216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祛寒顺气,消食化湿。用于肝郁气滞,脾胃虚寒,胸脘胀痛,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豆蔻、肉桂、牵牛子(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厚朴(姜制)、槟榔、山楂、莱菔子(炒)、六神曲(麸炒)、白术(麸炒)、大黄(酒制)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微甜而辛辣。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3.不适用于患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者,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动则作喘,身倦乏力。4.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5.月经量多及功能性子宫出血妇女不宜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日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