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片 |
10粒/板 |
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742 |
国药准字H200833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匹林过敏以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酰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人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