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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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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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742 |
国药准字Z200902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感冒风寒者忌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国药准字Z20090246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心病是由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支气管哮喘及尘肺等反复发作,进而引起右心室肥大,以至发展成右心衰竭的心脏病。因为此病发展缓慢,常常要数年或数十年才发展成为肺心病,所以,多见于老年人,是心肺功能障碍所引起的一种全身性疾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