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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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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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10g(有糖型);每袋装4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88 |
国药准字Z1502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积,温中散寒。用于脾胃寒湿,胸胁胀满,恶呃痞满,消化不良。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石榴,红花,肉桂,芫荽果,寒水石(热制),栀子,荜茇,光明盐,白豆蔻,干姜,诃子,肉豆蔻,草果,木香.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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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