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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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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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0.1g |
生产企业 |
比智高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80 |
国药准字H510207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糖尿病属气阴两虚者 |
(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⑤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3片,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3片,或每日15mg/kg,最高9片,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3片,顿服。 |
副作用 |
尚未见相关报道。 |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高发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孕妇慎用。 |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
成分 |
人参、黄芪、山药、茯苓、麦冬、山茱萸、地黄、天花粉、生石膏、知母、地骨皮、玉米须、甘草。 |
异烟肼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浅棕色的小颗粒;气清香,味微甜。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如正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3.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服用本品时请定期检测血糖变化。 6.治疗期间注意低糖饮食,适当运动及保持心情愉悦。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