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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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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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4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12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桑叶茶、杜仲茶、菊花茶、罗布麻茶、灵芝茶、荷叶茶、玉米须茶、绞股蓝龙须茶、三七花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