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4.4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12 |
国药准字Z150216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中风偏瘫,脑出血,脑血栓,脑萎缩,面神经麻痹,面瘫,脉管炎,高血压,脑梗塞,风湿,类风湿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3~15粒(2g/10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桑叶茶、杜仲茶、菊花茶、罗布麻茶、灵芝茶、荷叶茶、玉米须茶、绞股蓝龙须茶、三七花茶。 |
珍珠(制)、石膏、丁香、川楝子、栀子、红花、肉豆蔻、白豆蔻、决明子、草果仁、苘麻子、枫香脂、土木香、木香、甘草、檀香、降香、地锦草、白巨胜、黑种草子、方海、海金沙、沉香、 荜茇、肉桂、人工麝香、 人工牛黄、水牛角浓缩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暗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黄褐色;气香,味微苦甘、涩、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