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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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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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2g、4.4g |
4g*10袋 |
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Z440213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及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人参、枸杞子、山药、五味子、天冬、麦冬、熟地黄、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牛膝、当归、补骨脂、杜仲、巴戟天、知母、黄柏、仙茅、淫羊藿、泽泻、丹参、黄芪、桑寄生、女贞子、墨旱莲。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水蜜丸:气微,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感冒发热或燥热时暂停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