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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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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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2g、4.4g |
30丸*3瓶(甘露) |
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Z54020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安神,镇静,通经活络,调和气血,醒脑开窍。用于"黑白脉病"、"龙血"不调;中风,瘫痪、半身不遂、癫痫、脑溢血、脑震荡、心脏病、高血压及神经性障碍。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开水送服。重病人一日30丸;一般每隔3-7天30丸。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珍珠、檀香、降香、甘草、天竺黄、西红花、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珊瑚、玛瑙、九眼石、坐台等70味。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芳香,味甘,涩、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禁用陈旧、酸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