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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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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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2g、4.4g |
75mg*14粒(伊泰青) |
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H200935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高血压病。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2粒(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一次4粒(0.3g),一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厄贝沙坦。化学名: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