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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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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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2g、4.4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龙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Z10950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镇静、止痛。用于偏头痛、美尼尔氏病、神经官能症、高血压、脑血管病等多种头痛及头(眩)晕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每十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2—3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口干、恶心、思睡等,勿需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蜜环菌粉、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无为棕褐色粉末或颗粒;气芳香,味苦、略带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如正在运用其他药品,运用晕痛定胶囊前请征询医生或药师。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迈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表现无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6.对晕痛定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晕痛定胶囊性状发作改动时制止运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运用。 9.请将晕痛定胶囊放在儿童不能触摸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