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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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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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1 |
国药准字H220255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用于胃酸过多而引起的胃疼。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不得再使用其他含铋制剂。4.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