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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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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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 |
0.2g |
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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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1 |
国药准字H44025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咽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