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清肺二十味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檀香清肺二十味丸

灵丹草合剂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066

国药准字Z20026041
说明
适应症

清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中带血,胸痛。

彝医:中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降香、红花、木香、沙棘、远志、紫草、胡黄连、丹参、枫香脂、白葡萄、诃子、茵陈、玫瑰花、牛胆膏、石膏、栀子、拳参、桔梗、檀香、甘草。

臭灵丹草、橙皮酊。辅料:蔗糖、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显红褐色;气香,味微苦。

本品为棕色的混悬液;气微香、味甜、微苦、涩。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