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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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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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1g(相当于原生药7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66 |
国药准字Z620211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粘稠,胸闷口干。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2丸(每丸重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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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