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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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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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1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291 |
国药准字Z20026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咳痰不止,咯痰不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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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
熊胆粉、川贝母、杏仁水、蜂蜜、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焦糖、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