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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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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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ml:5000AXa单位 |
10mg |
生产企业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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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91 |
国药准字J20180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适应症为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血栓。联合阿司匹林用于不稳定性心绞痛和非Q波性心肌梗塞急性期的治疗。在血液透析中预防体外循环中的血凝块形成。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用法用量 |
1ml低分子肝素相当于9500IU抗凝血因子Xa。 在预防和治疗中,低分子肝素应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血透中,通过血管内注射给药。 不能用于肌肉注射。 脊髓/硬膜外麻醉或脊髓腰椎穿刺时,低分子肝素的给药时机应遵循特殊注意事项(参见【注意事项】) [u]皮下注射技术[/u] 皮下注射时,患者易取卧位,注射部位为前外侧或后外侧腹壁的皮下脂肪组织内,左右侧交替。注射针应垂直、完全插入注射者用拇指和食指捏起的皮肤皱褶内,而不是水平插入。在整个注射过程中,应维持皮肤皱褶的存在。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 2、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1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1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副作用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举如下 使用下列惯例将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进行分类: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和<1/10,不常见≥1/1000和<1/100,罕见≥1/10,000和<1/1000,非常罕见<1/10,000。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非常常见:不同部位的出血,尤其是那些还合并其他危险因素的患者(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罕见:血小板减少症,有时是血栓性的(见【注意事项】),血小板增多症。 非常罕见:嗜酸细胞过多症,治疗终止后可逆。 免疫系统异常 非常罕见:超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和皮肤反应),类过敏反应。 代谢和营养异常 非常罕见:与肝素诱导的醛固酮抑制有关的可逆性高钾血症,尤其是那些合并危险因素的患者(见【注意事项】)。 肝胆系统的异常 常见:转氢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非常罕见: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的情况 非常常见:注射部位的小血肿。 在某些病例中,可以见到硬结的出现,这并不是肝素引起的囊。这些硬结通常数天后消失。 常见:注射部位反应。 罕见:注射部位发生钙质沉着。 钙质沉着更常见于钙磷乘积异常的患者中,如在某些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中。 非常罕见:皮肤坏死,通常发生于注射部位。 皮肤坏死的部位先出现紫癜或浸润性或疼痛性红斑点,伴有或不伴有全身体征。这种情况下,应该立即终止治疗。 |
在三项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利伐沙班10 mg的安全性,这三项研究中接受下肢骨科大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的患者共有4571例接受了最长39天的利伐沙班治疗。 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共计约14%发生了不良反应。分别有大约3.3%和1%的患者发生了出血和贫血。其它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GGT升高和转氨酶升高。应该在手术背景下对不良反应做出解释。 由于其药理学作用方式,利伐沙班可能会引起一些组织或器官的隐性或显性出血风险升高,可能导致出血后贫血。由于出血部位、程度或范围不同,出血的体征、症状和严重程度(包括可能的致死性结果)将有所差异。出血风险在特定患者群中可能升高,例如没有控制的重度动脉高血压患者和/或合并使用其它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的患者。 出血性并发症可能表现为虚弱、无力、苍白、头晕、头痛或原因不明的肿胀。因此,在评估使用抗凝药的患者时,应考虑出血可能性。 下面的表1中依照系统器官分类(MedDRA)和发生频率列出了三项Ⅲ期研究的不良反应。频率定义如下: 常见:≥1/100至<1/10 少见:≥1/1,000至<1/100 罕见:≥1/10,000至<1/1,000 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做出估计。 |
禁忌 |
低分子肝素禁用于下列情况下: · 对低分子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注射液中任何赋形剂过敏。 · 有使用低分子肝素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参见【注意事项】)。 · 与止血异常有关的活动性出血和出血风险的增加,除外不是由肝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如活动的消化溃疡)。 · 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 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 接受血栓栓赛疾病,不稳定心绞痛以及肺Q波心肌梗塞治疗的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一般不适宜在下列情况中使用本药: ·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 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 未控制的高血压。 一般不能同以下药物共同使用(参看【药物相互作用】) · 乙酰水杨酸(镇痛、解热剂量) ·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 · 右旋糖酐 · 噻氯匹啶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成分 |
赛博利主要成份是低分子肝素钙(那屈肝素钙),系由肠粘膜获取的氨基葡聚糖(肝素)片段的钙盐。1ml注射液含低分子肝素钙9500IU抗Xa因子(欧洲药典单位,相当于WHO单位1025IU抗Xa因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性状 |
赛博利为澄清或略显乳浊的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2、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不建议将利伐沙班用于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5-29mL/min的患者应慎用利伐沙班。当合并使用可以升高利伐沙班血药浓度的其它药物时,中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患者应该慎用利伐沙班。 3、肝损害:在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中,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利伐沙班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4、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在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