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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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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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0.14g |
0.1gx7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贵州)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国药准字H20083921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 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轻度水火烫伤,湿疹。 |
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急性痛风;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肌肉拉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患处。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禁忌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抓地虎、见血飞、铁筷子、白及、马鞭草、草乌、仙鹤草、山豆根、莪术、三棱;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9.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限等不适症状加重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4.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9.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如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7.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8.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蝶呤等药物合用时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